唐山丰润警方查处一起盗窃天然气案件

发布时间:2020-04-23

所属分类: 公司新闻


近日,唐山丰润区公安局常庄派出所查处了一起私自改装燃气设施,盗用燃气的案件!

3月6日常庄派出所接到燃气公司报警,反映常庄镇某村付某(女,44岁)通过自行拆卸计量表前端管道的方式盗用天然气。随后付某被传唤至常庄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付某对自己私自改装燃气设施窃用燃气的事实供认不讳。

3月19日丰润区公安局依法裁定对付某行政拘留13日罚款800元!

警方提醒:盗用燃气不仅是违法行为,面且还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不仅危及盗气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危及公共安全。

1、对盗用燃气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破坏、损毁燃气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规定,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