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所属分类: 重要通知


各非居民天然气用户:
    结合上游气源单位最新结算价格及我市非居民用气的实际情况,按价格顺调联动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就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一)商服集体用气销售价格
     商服集体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即在现行价格3.63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下调0.24元/立方米。
    (二)工业用气销售价格
        工业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19元/立方米,即在现行价格3.33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下调0.14元/立方米。
      (三)“煤改气”用户用气销售价格
      “煤改气”用户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04元/立方米,即在现行价格3.18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下调0.14元/立方米。“煤改气”用户一年优惠期结束后,按工业用气销售价格执行。
      二、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
 
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