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所属分类: 重要通知
各非居民天然气用户:
结合上游气源单位最新结算价格及我市非居民用气的实际情况,按价格顺调联动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就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一)商服集体用气销售价格
商服集体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即在现行价格3.63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下调0.24元/立方米。
(二)工业用气销售价格
工业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19元/立方米,即在现行价格3.33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下调0.14元/立方米。
(三)“煤改气”用户用气销售价格
“煤改气”用户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04元/立方米,即在现行价格3.18元/立方米的基础上下调0.14元/立方米。“煤改气”用户一年优惠期结束后,按工业用气销售价格执行。
二、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
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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