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居民阶梯气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所属分类: 重要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方便采暖用户享受冬季采暖用气优惠政策,根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我市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试行)的通知》(都发改价〔2017〕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办理的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详情
在继续执行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前提下,对每个经核实的采暖用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共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限在此期间内使用,不跨期结转。
二、办理流程
(一)电话办理方式
用户拨打公司服务热线028-87119000办理。
(二)实地办理方式
用户在我公司办公大楼(都江堰大道209号)抄表组办理。
公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核实(因用户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滞除外)。
三、采暖用户认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供气的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居民用户。
(二)认定条件
用户独立采暖设备及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三)所需材料
1、燃气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
四、温馨提示
请用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公司客服代表上门服务并高效办理。
都江堰市集能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